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州市佳晶净炭业有限公司 | 广州市盛谦活性炭有限公司 | 广州市优净净化材料有限公司 |
投标价(万元) | 472.668624 | 469.382688 | 475.698288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汤工
联系电话:020-87159059
招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自来水公司招标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12号
联系电话:020-87159063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自来水公司
日期:2016-07-08 00:00
附件: | 评标报告2包 - 上网.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