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 1303ab160012-001 | 所属地区 | 北戴河新区 |
工程名称 | 北戴河西部水厂及引配水工程所需设备采购 | ||
建设单位 | 秦皇岛北戴河首创制水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性质 | 材料设备招标 |
计划开工日期 | 2016-08-01 | 计划竣工日期 | 2016-11-28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建筑总面积 | 15995.58 平方米 | ||
代理单位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
第1中标候选人 | 北京赛诺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 ||
第2中标候选人 |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第3中标候选人 | 北京时代源泉科技有限公司 | ||
中标范围 | 按要求完成本工程所需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及维保,具体规格型号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 ||
中标日期 | 2015-07-14 | 中标价 | 9449.26 万元 |
项目经理 | |||
中标工期 | 120 天 | 工程质量 | 在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提供优质设备及服务 |
参加投标企业 | 北京赛诺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时代源泉科技有限公司 中节能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水处理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格兰特膜分离设备有限公司 | ||
投标文件被判为 废标的投标人 | 名称及编码: 北京格兰特膜分离设备有限公司 废标原因: 北京格兰特膜分离设备有限公司投标书中“设备交货期:2017年2月15日以前。安装、调试期:2017年3月15日以前”,招标文件要求为供货、安装周期120天(日历日),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依据: 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根据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标准“(2)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按照初步评审表的形式,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并逐项列出每一份投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应否决其投标:f.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h.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规定,判定北京格兰特膜分离设备有限公司初步评审不通过,投标无效。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