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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给水工程和排水工程”公示

发布时间:2016-7-1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中标编码:CBL_20160718_1051259728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水利桥梁

  所属地区:辽宁省

  招标代理: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招标人: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给水工程和排水工程”

  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项目名称:给水工程和排水工程

  内容及要求:新装给水管道工程和排水管道工程。新装给水管道工程,全长 468 米,管径为 DN150 ,管材为球墨铸铁管。排水管道工程,全长 353 米,管径为 DN150 ,管材为 PE100 。

  预算: 84.7 万元。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与东陵区(浑南新区)政府就合作开发建设浑南水务项目的协议》第四条第(七)(九)条相关规定,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给水工程和排水工程,符合《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申请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唯一供应商名称:沈阳浑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文华街 55 号

  四、本项目属于直接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情形的第 7 种情形的采购项目,后附专家论证意见表(包括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现予公示 5 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人: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单位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柏叶 306 号

  联系人:丁老师

  电话: 24791707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辽宁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单位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 103 号

  联系人: 袁萍

  电话: 22823174

  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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