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 210213201607115010 | ||||||||||||||||||
工程名称 | 登沙河姜大线污水管网工程勘测 | ||||||||||||||||||
建设单位 | 大连金州新区登沙河街道办事处 | ||||||||||||||||||
工程类别 | 勘察 | 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 | ||||||||||||||||
建设地点 | 大连金州新区登沙河 | ||||||||||||||||||
项目所在区域 | 大连市·金州新区 | ||||||||||||||||||
拟中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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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 中标候选人:大连金源勘测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价:下浮 20 %; 中标单位资质等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 工期:2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负责人:白春元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资格证书编号:AY062100147 | ||||||||||||||||||
招标内容 | 包括该工程涉及的污水收集主管线12706m,支管线2650m、过引碧管线共同沟3处等地下管线勘察、探测、地形测量工作。 | ||||||||||||||||||
填报人 | 大连恒合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填报日期 | 2016年07月19日 | ||||||||||||||||
填报单位 | 大连恒合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备注说明 | 按国家规定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20%;本项目最后审定拨付的费用不得超过30万元。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