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为 诚实翔招字 ( 2016 )第 03 号 的 翔安区内厝 镇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治理工程(勘察) 工程建设项目。该工程的勘察招标于 2016 年 7 月 20 日 依法公开开标后,评标 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及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及主要投标内容:
中标候选人 投标文件的 主要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福建省三明地质工程勘察院 |
福建省力和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福建省建专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 |
投资额(万元) |
5654.10 |
5654.10 |
5654.10 |
勘察取费 ( 万元 ) |
勘察费按 厦门市翔安区 财政局、 厦门市翔安区 发展与 改革局 关于 调整翔安区财政性投融资 项目勘察设计费付费标准通知( 翔财综 【 2008 】 46 号)计取。浮动幅度为:勘察费为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基础上下浮 40% 后再下浮 25% 。最终结算费用以实际工程地质情况及工作量进行结算,并以 厦门市翔安区 财政审核中心审核后的勘察费为准。 |
勘察费按 厦门市翔安区 财政局、 厦门市翔安区 发展与 改革局 关于 调整翔安区财政性投融资 项目勘察设计费付费标准通知( 翔财综 【 2008 】 46 号)计取。浮动幅度为:勘察费为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基础上下浮 40% 后再下浮 25% 。最终结算费用以实际工程地质情况及工作量进行结算,并以 厦门市翔安区 财政审核中心审核后的勘察费为准。 |
勘察费按 厦门市翔安区 财政局、 厦门市翔安区 发展与 改革局 关于 调整翔安区财政性投融资 项目勘察设计费付费标准通知( 翔财综 【 2008 】 46 号)计取。浮动幅度为:勘察费为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基础上下浮 40% 后再下浮 25% 。最终结算费用以实际工程地质情况及工作量进行结算,并以 厦门市翔安区 财政审核中心审核后的勘察费为准。 |
勘察周期(日历日) |
勘察人收到发包人通知后 20 日历天 内完成并提交完整的详细勘察报告。 |
勘察人收到发包人通知后 20 日历天 内完成并提交完整的详细勘察报告。 |
勘察人收到发包人通知后 20 日历天 内完成并提交完整的详细勘察报告。 |
项目负责人 |
周云梅 |
陈开良 |
郑强 |
二、投标被否决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及原因: 无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阮林龙、何琳、蒋朝植、林斌、彭兴黔 。
四、公示时间: 2016 年 7 月 22 日至 2016 年 7 月 24 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 厦门市翔安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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