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
210213201607115011 |
工程名称 |
登沙河姜大线污水管网工程设计 |
建设单位 |
大连金州新区登沙河街道办事处 |
工程类别 |
设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建设地点 |
大连金州新区登沙河 |
项目所在区域 |
大连市·金州新区 |
拟中标单位 |
标段名称 |
标段建筑面积(㎡) |
拟中标单位 |
中标价 |
项目负责人 |
登沙河姜大线污水管网工程设计 |
|
哈尔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 |
-21.0000 |
% |
饶红美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中标候选人:哈尔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 中标价:下浮 21 % 中标单位资质等级: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工期:20日历天 ; 项目负责人: 饶红美 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工程专业工程师 |
招标内容 |
包括该工程涉及的污水收集主管线12706m,支管线2650m、过引碧管线共同沟3处等地下管线设计工作及概算编制、施工阶段配合服务,按照规范要求设计并通过设计审批。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6年07月28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6年07月30日 |
填报人 |
大连恒合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填报日期 |
2016年07月28日 |
填报单位 |
大连恒合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