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汾阳市财政局及用货单位的委托,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拟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方式对汾阳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关于杏花村污水处理变压器设备项目进行集中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谈判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编号:汾政采(2016)—J—20号
二、项目名称:汾阳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关于杏花村污水处理变压器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
三、采购内容:
1、高压冷缩电缆终端头,95平方,数量为4套。
2、波纹管,Φ150²,数量为80米。
3、铁管,4寸*6米,数量为3根。
4、高压电缆,YJLV223*952,数量为130米。
5、箱式变电站,欧式S11-315KVA,数量为2台。
6、真空开关,630A,数量为1台。
7、高压预付费装置,40/5,数量为1台。
8、低压电缆,VLV224*2402,数量为180米。
9、砼杆,Φ190*12米,数量为1根。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3日至2016年7月17日
2、开标时间:2016年7月20日下午3:00
3、地点: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五、合格谈判人要求:
1、合格谈判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
2、谈判人必须是已在工商税务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格供应商;需具有该项目的经营范围;
3、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承装类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应满足机械设备能力;投标人提供的施工设备须满足本项目工程施工及工期要求;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检察院证明)。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要求:
1、凡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提供通过有效年检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电力工程施工承装类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检察院无行贿犯罪证明、纳税证明、社保证明、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参加投标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合格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在领取标书时需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
3、采购预算价:535045.48元。
4、合格投标人在开标资质前审时必须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投标。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
联系电话:0358-3337032
汾阳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关于杏花村污水处理厂变压器设备
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中标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汾阳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关于杏花村污水处理厂变压器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
招标编号:汾政采(2016)-J—20号
采购人名称:汾阳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集中采购机构全称: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时间:2016年7月27日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0358--3337032
联系人:赵宇
各投标人,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通过2016年7月27日以竞争性谈判招标方式对以上项目进行招标采购,评标结果如下:
杏花村污水处理厂变压器设备项目预中标单位及金额
单位名称 |
报价(元) |
排名 |
吕梁电力建设承装公司 |
492240 |
1 |
山西跃峰电力承装有限公司 |
529480 |
2 |
评委成员名单为:颜宾森、王宏山、刘亮
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吕梁市汾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2016年0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