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水投水务息烽有限责任公司 的 息烽县城供水二期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工程(入场登记号:JSGSG5201222016072001) 已于2016年 8月12日 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铁五局集团成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中标价(万元): 2000.066667中标工期:720(天)项目负责人:朱兆银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注册(职称)证号:川152090901367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中标价(万元): 2007.121974中标工期:720(天)项目负责人:罗词林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壹级 注册(职称)证号:赣136060700157第三中标候选人:江西省朝晖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中标价(万元): 2007.221731中标工期:720(天)项目负责人:邱维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注册(职称)证号:赣136060700896中标结果公示至2016年 8月18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 息烽县招标办(地址:息烽县永靖镇虎成大厦4楼0404号 电话:85193971)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2016年0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