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贺州市精神病医院供水安装项目采购 | |||||||||||
项目编号 |
HZZFCG2016 货字 229 号 | |||||||||||
采购类别 |
委托招标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采购人 |
贺州市精神病医院 | |||||||||||
采购代理机构 |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采购内容 |
热水器一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
邀请 竞标人 的 推荐 情况 |
采购人 推荐 单位 |
单位名称 |
广西南宁沃正太阳能设备有限公司 | |||||||||
资格情况概述 |
推荐单位经营范围满足采购要求,有过类似项目销售经验,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 |||||||||||
专家 推荐 单位 |
专家姓名 |
黄瑞其 | ||||||||||
单位名称 |
广西水世界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
资格情况概述 |
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所需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 |||||||||||
专家推荐理由 |
经营范围满足采购要求,有较好的履约能力。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较好的能力。 | |||||||||||
专家姓名 |
陈健崇 | |||||||||||
单位名称 |
桂林市慧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资格情况概述 |
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所需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 |||||||||||
专家推荐理由 |
经营范围满足采购要求,有较好的履约能力。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较好的能力。 | |||||||||||
开标时间 |
2016 年 08 月 17 日 北京时间 16:30 分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6 年 08 月 18 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16 年 08 月 22 日 | |||||||||
谈判小组成员 |
龚晴、麦克健、谢世松(业主评委)三人 | |||||||||||
成交 候选人情况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水世界科技设备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贺州市建设西路 128 号。 | |||||||
竞标最终报价 |
¥ 516,800.00 | |||||||||||
交付使用期 |
采购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 |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南宁沃正太阳能设备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南宁市盘岭路 1 号 J 栋 J-3 号。 | ||||||||
竞标最终报价 |
¥ 518,600.00 | |||||||||||
交付使用期 |
采购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 |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市慧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桂林市象山区环城南三路 6 号子珑 . 润城 1-2 栋商住楼 2-9-6 号房。 | ||||||||
竞标最终报价 |
¥ 518,800.00 | |||||||||||
交付使用期 |
采购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 | |||||||||||
成交人确定方式 |
成交候选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 |||||||||||
质疑和投诉 |
1. 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贺州市太兴街 112 号,联系电话: 0774-5137805 )提出质疑。如对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收到异议起 3 个工作日内),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 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如不按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 |||||||||||
投诉部门 |
贺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投诉电话 |
0774-5135553 | |||||||||
采购人:贺州市精神病医院(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2016 年 0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