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当涂县城建工程综合开发办公室 |
工程名称 |
当涂县老城区污水管网改造项目----一期工程(白纻山路W22-泵站) 资格预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审正选名单 |
资审合格单位 |
所报项目经理 |
浙江诸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罗根源 |
常州市天宁市政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刘义国 |
马鞍山市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王晓春 |
马鞍山市荣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关荣虎 |
马鞍山市向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李春香 |
马鞍山市太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耿洪生 |
安徽花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张义萍 |
资审时间 |
2016 年8 月29日09 : 00 时 |
招标代理单位 |
当涂县建设工程招标中心 |
公示时间 |
2016 年8月30日08 :00时至2016年9月1日17 :30时 |
投诉方式 |
县公管局:05556797971 招标人: 05556785309 |
|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此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未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而直接向招标监管部门投诉的,招标监管部门不予受理。 二、 投诉人对招标人答复异议情况不满意的,可按法定程序书面向招标监管部门投诉。三、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四、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上述相关部门均可不受理。五、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