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sxlf14103420160722sz0003-1
项目名称:汾西县 2015 年农村生活污水防治项目
招 标 人:汾西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广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规模:基底处理、铺设 DN500 钢筋混凝土管 1531 米,检查井 56 座。
开标时间: 2016 年 8 月 30 日 14 时 30 分
中标单位:吉县吉宁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 标 价: 103.40 万元(壹佰零叁万肆仟元整)
开竣工日期:2016 年 9 月 10 日— 2016 年 11 月 8 日
工 期: 60 天
质量承诺:合格
项目班子成员表
项目班子 |
姓 名 |
证书编号 |
建造师 |
王 敏 |
01425151 |
项目 技术负责人 |
左吉平 |
X0825600002 |
施工员 |
薛文平 |
0651130100110215 |
技术员 |
刘东勤 |
X085140169 |
质检员 |
李建保 |
0651130100310251 |
安全员 |
李占东 |
晋建安 C ( 2015 ) 0003951 |
材料员 |
陈军忠 |
0651130100410285 |
定额员 |
刘丽萍 |
0651130101010381 |
机械员 |
燕凯凯 |
0651130100910192 |
造价员 |
刘风平 |
晋 080L00719 |
劳资员 |
李吉贵 |
0651130101010433 |
计统员 |
葛丽娜 |
0651130101110355 |
公示日期: 2016 年 9月1 日 ― 2016 年 9月5 日
投诉受理单位:汾西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受理时间:上午 8 : 00 - 12 : 00 ;下午 15 : 00 - 18 : 00
投诉电话: 15503577711
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将本工程中标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二〇一六年 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