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名称 |
茅台镇河西污水治理及垃圾清运工程施工招标 | ||
招标人 |
仁怀市城市开发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 |
贵州百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6年9月23日9时30分 | ||
开标地点 |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经理 |
梁绍平 | ||
报 价(元) |
31511828.24 | ||
总 分 |
94.82分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广西贵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 |
罗展润 | ||
报 价(元) |
31803443.13 | ||
总 分 |
86.44分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瑞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 |
刘宇哲 | ||
报 价(元) |
32042044.32 | ||
总 分 |
86.42分 | ||
公示期 |
2016年9月26日 |
至 |
2016年9月28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