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名称 |
正安县班竹集镇及周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 ||
招 标 人 |
正安县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 |
贵州鲁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6 年 9 月 27 日 09 : 00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城上城六楼)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九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 |
刘应华 | ||
报 价 |
9094685.93 | ||
总 分 |
94.20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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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 |
张永霞 | ||
报 价 |
9141089.03 | ||
总 分 |
87.37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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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江西裕河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 |
周云丁 | ||
报 价 |
9208768.48 | ||
总 分 |
81.42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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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期 |
2016 年 9 月 30 日 |
至 |
2016 年 10 月 9 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