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概况
本招标项目咸丰县中心城区排水建设和改造工程,已由 恩施州发改审 【 2013 】 149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 ,该项目 招标控制价 为: 2125.222449 万 元,参考成本价为: 1971.16367 1 万 元。
该项目于 2016 年 9 月 12 日在 在 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二完成资格预审 。 2016 年 10 月 14 日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开标,并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湖北领驭建设有限公司 |
湖北庆中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万元) |
1971.163672 |
1971.163671 |
质量目标 |
合格 |
合格 |
工期 |
300 日历天 |
300 日历天 |
投标人资质证书 |
D242039282 |
D242008296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 |
( 鄂 )JZ 安许证字【 2014 】 009360-4/4 |
( 鄂 )JZ 安许证字【 2012 】 006688-2/2 |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执业资格名称、专业、级别及证书编号 |
项目经理:胡志涛 执业资格:二级建造师 专业:市政 证书编号: 浙 242121220105 |
项目经理:安彩红 执业资格:二级建造师 专业:市政 证书编号: 鄂 242121222076 |
类似项目业绩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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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罗开发区北部、东部工业园排水和污水管道工程 |
获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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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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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16 年 10 月 17 日 9 时 30 分至 2016 年 10 月 24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 10 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 招标人: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咸丰县高乐山镇营屏寨路 50 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 18672052934
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恩施市舞阳大街 233 号
联系人:田先生
电话(传真): 0718-7936683
3.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营屏寨路 50 号
联系人:张股长
电话(传真): 0718 - 6823983
4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楚蜀大道人行 6 楼
电话(传真): 0718-6681307
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2016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