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钟山区2016年大河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热镀锌钢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 |||||
招 标 人 | 贵州钟山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 | 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6年9月1日 | |||||
开标地点 |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中深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
商务评审得分 | 17 | |||||
报价得分 | 70 | |||||
技术评审得分 | 9.35 | |||||
总 分 | 96.35 | |||||
报 价(元) | 1249854.40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天津君诚金利管业有限责任公司 | |||||
商务评审得分 | 16 | |||||
报价得分 | 69.97 | |||||
技术评审得分 | 10.14 | |||||
总 分 | 96.11 | |||||
报 价(元) | 1277059.60 | |||||
根据六盘水市水务局招投标投诉处理决定书,第一中标候选人六盘水康达辉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取消中标人资格,项目业主最终确定贵州中深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 ||||||
公 示 期 | 2016年10月26日 | 至 | 2016年10月31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