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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码 |
210281201609091253 |
工程名称 |
瓦房店龙山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可研编制及工程设计 |
建设单位 |
瓦房店龙山污水处理厂 |
工程类别 |
设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建设地点 |
瓦房店龙山污水处理厂内 |
项目所在区域 |
大连市·瓦房店市 |
拟中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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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标段建筑面积(㎡) |
拟中标单位 |
中标价 |
项目负责人 |
瓦房店龙山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可研编制及工程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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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1090000.0000 |
元 |
尹庆美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拟中标候选人: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09万元 费率:2.019%; 服务周期:30日历天; 企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专业甲级 项目负责人:尹庆美 市政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 |
招标内容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等、工程施工配合以及相关后续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6年11月04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6年11月09日 |
填报人 |
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
填报日期 |
2016年11月03日 |
填报单位 |
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
备注说明 |
费率:2.019%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