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中标公示 >> 工程中标 >> 正文

河南平顶山舞钢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项目预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2016-11-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舞钢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项目开标会议于2016年11月7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舞钢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项目

  招标编号:舞财采购【2016】第101号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一)施工标段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南省华通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822801.42元

  拟任项目经理: 马艳民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01121409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3)00142

  第二中标候选人: 河南省新乡市豫水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823015.46元

  拟任项目经理:于静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070908993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4)00222

  (二)管材标段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南蓝海水利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341711.53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郑州育才塑业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342190.6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新天基管业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342744.29元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6年11月08日至2016年11月10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机构:舞钢市水利局

  地 址:平顶山市舞钢市垭口文化路1号院

  联 系 电 话:0375-8122481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舞钢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刘女士

  地 址:平顶山市舞钢市垭口文化路1号院

  联 系 电 话:0375-831611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39号金岸大厦5层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371-65628639 18003800809

  2016年11月8日

  招标文件

  材标段招标文件

以下内容为系统自动检索相关中标单位联系方式,仅供参考!
单位名称: 河南蓝海水利设备有限公司  
地    区: 河南
电    话: 0371-65906775 13223090369
地    址: 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西大先街
  Email: hnlhsl@126.com
网    站: http://www.hnlhsl.net/
备注:如您发现联系方式不准确或已变更,欢迎您点此告知我们以便及时修正。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