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位于厦门市集美区(建设地点)的正新二期用地南侧雨污水工程,结构类型为 / ,层数 / ,建筑面积为 / 平方米。该工程施工招标于 2016 年 11 月 3 日依法公开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及定标条件,确定福建铭泰集团有限公司为该工程施工中标人,中标价为 435.31万元人民币,中标工期为 60 日历日,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 标准,工程项目负责人为余新发;履约担保金金额为 43.531 万元人民币。该工程施工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已向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提交了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现向中标人发出书面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于 2016 年 12 月 10 日前到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路 283 号与招标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最迟应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同时按要求提交。
附件:中标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