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为天和[厦]招(勘+设)字2016-166号的新阳污水泵站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建设项目,该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于 2016 年11 月 15 日依法公开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及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及投标的主要内容;
中标候选人 投标的主要 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和建材福州地质工程勘察院联合体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和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
投资额(万元) |
9844.09 |
9844.09 |
9844.09 |
设计费 ( 万元 ) |
222.99 |
222.99 |
222.99 |
勘察费 |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勘察设计费付费标准通知(厦财建【 2006 】 11 号)的要求下浮 20% 后再下浮 25% 计取工程勘察费。最终勘察费以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审核后的结论为准。 |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勘察设计费付费标准通知(厦财建【 2006 】 11 号)的要求下浮 20% 后再下浮 25% 计取工程勘察费。最终勘察费以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审核后的结论为准。 |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勘察设计费付费标准通知(厦财建【 2006 】 11 号)的要求下浮 20% 后再下浮 25% 计取工程勘察费。最终勘察费以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审核后的结论为准。 |
测量费 |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勘察设计费付费标准通知(厦财建【 2006 】 11 号)的要求下浮 20% 后再下浮 10% 计取测量费。最终测量费以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审核后的测量费为准。 |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勘察设计费付费标准通知(厦财建【 2006 】 11 号)的要求下浮 20% 后再下浮 10% 计取测量费。最终测量费以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审核后的测量费为准。 |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勘察设计费付费标准通知(厦财建【 2006 】 11 号)的要求下浮 20% 后再下浮 10% 计取测量费。最终测量费以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审核后的测量费为准。 |
基坑支护设计费 |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勘察设计费付费标准通知(厦财建【 2006 】 11 号)的要求下浮 20% 后再下浮 15% 计取基坑支护设计费。最终基坑支护设计费以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审核后的结论为准 |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勘察设计费付费标准通知(厦财建【 2006 】 11 号)的要求下浮 20% 后再下浮 15% 计取基坑支护设计费。最终基坑支护设计费以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审核后的结论为准 |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勘察设计费付费标准通知(厦财建【 2006 】 11 号)的要求下浮 20% 后再下浮 15% 计取基坑支护设计费。最终基坑支护设计费以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审核后的结论为准 |
勘察、基坑支护设计、测量、 设计 周期 |
初步设计: 30 日历日;施工图 设计: 50 日历日;勘 察 测 量(包含基坑支护设计)周期:包含在设计周期内,勘察人收到发包人通知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勘察报告。 |
初步设计: 30 日历日;施工图 设计: 50 日历日;勘 察 测 量(包含基坑支护设计)周期:包含在设计周期内,勘察人收到发包人通知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勘察报告。 |
初步设计: 30 日历日;施工图 设计: 50 日历日;勘 察 测 量(包含基坑支护设计)周期:包含在设计周期内,勘察人收到发包人通知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勘察报告。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齐兴佳 |
张光华 |
庄亚勇 |
注册编号 |
113330838 |
ZGB36020007 |
闽 G509-01759 |
二、投标被否决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及原因: 无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赖智显、黄瑛、张志谦、何波、郑舒昀、兰文龙、蒋新飞 。
四、公示时间: 2016 年 11 月 18 日至 2016年 11 月 20 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苏工 联系人:曾宝君
联系电话:5927026 联系电话:5138721
联系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157号水务大厦 联系地址:厦门市高崎南五路222号之3(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
以下内容为系统自动检索相关中标单位联系方式,仅供参考! | |
单位名称: | 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四川 |
电 话: | 028-83334490(办公室)、028-83311897(经营部) |
地 址: | 成都市金牛区星辉中路11号 |
Email: | smedric@126.com |
网 站: | http://www.smedri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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