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名 称 |
龙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招标公告编号 |
069188 | ||||||||
招 标 人 |
重庆市江津区龙华镇人民政府 |
联系电话 |
023-47862421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023-61922351 | |||||||
龙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海科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天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津北贵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拟 中 标 人 |
重庆海科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520.937483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162035947693 | ||||||||
投诉受理部门 |
江津区监察局 |
联系电话 |
023-47521991 | ||||||
重庆市江津区移民局 |
023-47527425 | ||||||||
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023-47537391 | ||||||||
招标人:重庆市江津区龙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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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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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