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中标公示 >> 设备材料 >> 正文

天津宁河区潘庄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项目900立方/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2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受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人民政府(机关)委托,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宁河区潘庄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项目900立方/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宁河区潘庄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项目900立方/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NHCGX2016087

  二、成交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供应商名称
第1包 349.8 富凯迪沃(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服务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污水处理设施 污水处理设施 污水处理设施 1.0 349.8 349.8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杨作光,孙建营,苏秀华,王明光,马壮 王森,张连珩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刘俊军

  2.联系电话:022-69119727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人民政府(机关)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人民政府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刘卫:02269529119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芦台镇光明路62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69119727

  七、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人民政府(机关)、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九、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

  采购文件:天津市宁河区潘庄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磋商文件20161104——修改.doc

  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1月29日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