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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安阳市龙安区2016年贫困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复核预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2016-12-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安阳市龙安区2016年贫困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复核评标工作于2016年12月05日下午15时00分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准时召开,现将安阳市龙安区2016年贫困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复核后的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安阳市龙安区2016年贫困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招标编号:SL2016SG054

  二、复核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南益众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1219347.51元

  拟任项目经理:周?杰

  建造师证书注册号:湘243141541578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水安B(2015)0042105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正海实业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224181.43元

  拟任项目经理:张雷廷

  建造师证书注册号:豫241151583552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5)01310

  第三中标候选人:江西省宜春市土木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230383.31元

  拟任项目经理:梅亚杰

  建造师证书注册号:赣236141542729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赣水安B(2015)0006666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6年12月07日至2016年12月09日(不少于3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安阳市龙安区农林水牧局

  地 址:安阳市梅东路南段

  电 话:0372-3655180

  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市龙安区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贾先生

  电 话:0372-369603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5518784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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