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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西充县“四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预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2016-12-1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项目及标段名称 西充县“四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监理标段
项目业主 四川安汉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0817-4206155
招标人 四川安汉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联系电话 0817-4206155
招标代理机构 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28-86764737
开标地点 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标时间 2016/12/8 9:00:00
公示期 2016-12-13 至 2016-12-15 投标最高限价(元)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综合评标得分
第一名 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80% 99.08
第二名 成都交大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80% 90.04
第三名 四川康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0% 84.08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项目负责人 王军 注册监理工程师 51009470 高级工程师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成都交大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项目负责人 何镇 注册监理工程师 33001222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四川康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项目负责人 曾念发 注册监理工程师 51005652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交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乐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岑参路(长青路至宝莲路)道路新建工程
成都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兴隆湖周边道路项目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交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成都交大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交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郫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 智慧科技园配套文明西延线及田坝西街
大英县采和文化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大英县文化产业园区滨江北路、滨江南路建设项目
成都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3年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标段
南充市嘉和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嘉陵工业集中区汽车汽配产业园进场道路建设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成都交大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交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四川康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交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绵阳市七星坝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
成都市新都区兴水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石板滩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
南充化学工业园投资建设开发责任有限公司 南充化学工业园“两桥一路”文峰段景观绝绿化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康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交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或 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或 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综合评标得分 或 备 注
其他需说明事项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姓名:张普 单位:/
姓名:何福培 单位:/
姓名:张君仕 单位:/
姓名:杨永良 单位:/
姓名:刘裕 单位:/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项目审批部门 西充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行业主管部门 西充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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