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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青秀区7村屯生活污水处理站一体化成套设备采购及安装预中标

发布时间:2016-12-1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青秀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青秀区7村屯生活污水处理站一体化成套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HCA(6)2016158GNN/QXCG2016H419)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CA(6)2016158GNN/QXCG2016H419

  项目名称:青秀区7村屯生活污水处理站一体化成套设备采购及安装

  项目联系人:陆工、方工

  联系方式: 0771-2808057 0771-2848933(传真)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南宁市青秀区环境保护局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悦宾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磊 15907811717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青秀区7村屯生活污水处理站一体化成套设备采购及安装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陆工、方工 0771-2808057 0771-2848933(传真)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11月17日

  中标日期:2016年12月08日

  总中标金额:236.9428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1 广西和一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南路18号新兴苑2栋1单元201号 119.98
2 广西协同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南宁市西乡塘区科园大道33号盛世龙腾A单元A-1606号 116.9628

  评审专家名单:

  秦蓁、曹大庆(组长)、唐修祥、莫庆球、卢华荣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青秀区7村屯生活污水处理站一体化成套设备采购及安装

  六、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青秀区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6年12月8日就青秀区7村屯生活污水处理站一体化成套设备采购及安装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青秀区7村屯生活污水处理站一体化成套设备采购及安装

  【HCA(6)2016158GNN/QXCG2016H419】

  二、采购项内容及数量:对六留坡、定西坡、坛湴坡、上樟坡、沱江坡、赤城坡、那叩坡7村屯生活污水处理站一体化成套设备采购及安装,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即A分标和B分标,具体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完成时间:A分标: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8日内设备到达现场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B分标: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设备到达现场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11月17日

  四、评标日期:2016年12月8日

  评标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评标委员会名单:秦蓁、曹大庆(组长)、唐修祥、莫庆球、卢华荣

  采购人代表:茅铭刚

  五、中标信息:

  A分标中标供应商名称:广西和一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南路18号新兴苑2栋1单元201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佰壹拾玖万玖仟捌佰元整(¥1199800.00元)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8日内设备到达现场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B分标中标供应商名称:广西协同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科园大道33号盛世龙腾A单元A-1606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佰壹拾陆万玖仟陆佰贰拾捌元整(¥1169628.00元)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设备到达现场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南宁市青秀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南宁市悦宾路1号

  联系人及电话:李磊 15907811717;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项目联系人:陆工、方工 0771-2808057 0771-2848933(传真)

  3.监督部门: 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电话:0771-5826969)

  七、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南宁市青秀区环境保护局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1.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南宁市青秀区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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