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宝应县城市管理局委托,就 宝应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JSZC-G2016-404)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采购活动,现就本次采购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
宝应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JSZC-G2016-404)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500吨(不含预留二期扩建)。一期设计规模为500吨/日(不含预留二期扩建)的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焚烧所产生的余热通过汽轮发电机组用来发电,垃圾处理采用机械炉排炉焚烧工艺(配置2条250t/d焚烧线和1台汽轮发电机组)。
项目要求:主要处理宝应县城乡区域内未分拣的生活垃圾。烟气排放要在满足国标《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 的基础上,达到EU2000/76/EEC的排放标准;飞灰处理采用厂内固化,经固化后的飞灰块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渗滤液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臭气污染物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噪声在施工期要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噪声限值标准,运营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的Ⅱ类标准。
项目用地:宝应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占地面积约250亩,其中焚烧厂占地120亩,垃圾应急处置场占地80亩(包括飞灰填埋场),预留用地50亩,以最终设计批复为准。
投标限价:宝应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投资额不得低于2.8亿元人民币(包括土地出让金和垃圾应急处置场),垃圾处理服务费不高于65元/吨。
三、招标公告日期 2016.11.14
四、评审信息
评标日期:2016.12.9
评标地点: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委员会名单:张桂兰、朱红兵、王勇、李进、腾巨良、张国权、张启鸿
五、招标结果信息
废标
废标原因: 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
六、招标联系事项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付钢
联系电话:025-83668520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23号知海大厦
邮政编码: 210009
采购人联系人:张国权
联系电话:13605255589
七、本招标结果公告期限
本招标结果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招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