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概况
鸡鸣坝村饮水安全改造工程,位于咸丰县朝阳寺镇鸡鸣坝村。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等。计划工期:90日历天。招标范围为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工程内容;招标价¥103.116147万元。
鸡鸣坝村饮水安全改造工程于2016年12月6日在咸丰县人民政府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上发布招标公告,于2016年12月15日在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开标,并于2016年12月15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咸丰县朝阳寺镇人民政府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鸡鸣坝村饮水安全改造工程 | ||
名次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湖北驭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恩施州新禹水利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报价(万元) |
103.116147 |
103.116147 |
质量目标 |
合格 |
合格 |
工期(供货期、服务期) |
90 日历天 |
90 日历天 |
投标人资质证书 |
有 |
有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 |
有 |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执业资格名称、专业、级别及证书编号 |
项目经理:刘培成 执业资格:建造师 专 业:水 利 级 别:二 级 证书编号:00825739 |
项目经理:朱正明 执业资格:建造师 专 业:水 利 级 别:二 级 证书编号:00825569 |
类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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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坪坝营景区饮水工程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6年12月16日8:30时至2016年 12月22日17:30分(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单位:咸丰县朝阳寺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彭先生
电 话:13385237056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0718-6668899
3.监管部门:咸丰县农村公路管理局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1592614041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