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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恩施州咸丰县朝阳寺镇鸡鸣坝村饮水安全改造工程预中标

发布时间:2016-12-1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招标概况

  鸡鸣坝村饮水安全改造工程,位于咸丰县朝阳寺镇鸡鸣坝村。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等。计划工期:90日历天。招标范围为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工程内容;招标价¥103.116147万元。

  鸡鸣坝村饮水安全改造工程于2016年12月6日在咸丰县人民政府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上发布招标公告,于2016年12月15日在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开标,并于2016年12月15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咸丰县朝阳寺镇人民政府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鸡鸣坝村饮水安全改造工程

名次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驭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恩施州新禹水利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万元)

103.116147

103.116147

质量目标

合格

合格

工期(供货期、服务期)

90 日历天

90 日历天

投标人资质证书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执业资格名称、专业、级别及证书编号

项目经理:刘培成

执业资格:建造师

专 业:水 利

级 别:二 级

证书编号:00825739

项目经理:朱正明

执业资格:建造师

专 业:水 利

级 别:二 级

证书编号:00825569

类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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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6年12月16日8:30时至2016年 12月22日17:30分(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单位:咸丰县朝阳寺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彭先生

  电 话:13385237056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0718-6668899

  3.监管部门:咸丰县农村公路管理局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1592614041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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