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受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委托对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天津工厂项目污水处理站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于2016年12月1日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4楼开标室(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公开开标。现将本次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项目编号:WZZB-2016-173
项目名称: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天津工厂项目污水处理站工程施工
建设单位: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汽-大众华北生产基地(天津开发区泰达宁河工业园),东至规划用地,西至规划用地,南至南大街,北至北大街
中标内容: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天津工厂项目污水处理站工程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中标候选人排序
排序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万元) |
建造师 |
注册编号 |
1 |
吉林市第一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1117.5968 |
胡佳君 |
吉122111120458 |
2 |
长春一汽华阳建设工业有限公司 |
1135.6606 |
耿福闯 |
吉222131415628 |
3 |
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178.0389 |
刘巍 |
津112141408832 |
以上预中标结果公示时间(2016年12月19日起至2016年12月21日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白宇帆
联系电话:0431-85901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