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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瓮安县车地水库供水工程EPC总承包预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2016-12-2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瓮安县车地水库供水工程 EPC总承包 ,已于2016年 12 月 19 日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总 分 86.62分
项目经理 陈忠元
岩土工程师 余波
总设计师 刘毅
工期 240日历天
报 价 施工报价(下浮%): 2.1% ;设计报价: 270.2万元; 勘察报价: 43.9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九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总 分 79.07分
项目经理 唐志龙
岩土工程师 杨振杰
总设计师 罗荣贵
工期 240日历天
报 价 施工报价(下浮%): 2% ;设计报价: 270.5万元; 勘察报价: 43.7万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聚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总 分 77.07分
项目经理 江波
岩土工程师 刘荣富
总设计师 马贵红
工期 240日历天
报 价 施工报价(下浮%): 2.1% ;设计报价: 267.5万元; 勘察报价: 40.7万元
公 示 期 2016 年 12 月 20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23 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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