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主)广州市公用事业规划设计院(成)广东省工程勘察院 | (主)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成)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
投标价(万元) | 304.15 | 313.58 | 288.98 |
项目经理姓名及注册证书编号 | 祝雄涛(粤高职证字第1000101013180号) | 刘影(A0809100000000283) | 周炜峙(粤高职证字第1100101035820号) |
序号 | 投标申请人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资格审查结果 | 资审不通过原因 |
1 |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 陈金伟 | 通过 | |
2 | (主)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成)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刘影 | 通过 | |
3 | 广州市设计院 | 赖海灵 | 通过 | |
4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 周炜峙 | 通过 | |
5 | (主)广州市公用事业规划设计院(成)广东省工程勘察院 | 祝雄涛 | 通过 |
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招标项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17年02月22日00时00分 至 2017年02月24日23时59分止(3个日历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22966703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0-86848476
联系地址: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36897092 联系地址:花都区公益路39号 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人民政府
2017年0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