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新郑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新郑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委托第三方运营三次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17年3月8日上午9:30分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标室按规定程序举行了开、评标会议,现就本次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招标项目名称: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委托第三方运营三次招标
2、招标编号:新财购-2016-321
二、招标信息:
公告日期:2017年2月13日至2月21日17点止
定标日期:2017年3月8日
定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
开、评标信息:
开、评标时间:2017年3月8日上午9:30分
开、评标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标室
三、中标信息:
中标候选人:郑州同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095400.30
中标质量:合格
运营期限:1年(以签订合同内起止时间为准)
中标单位地址:郑州市高新区西三环路 289 号 9 幢 10 层 50 号
四、评审委员会名单:
梁涛、张海峰、王永星、李祠东、梁明珍。
五、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新郑市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13525559956
代理机构: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闫先生
电 话:15639901196
六、监督电话:
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 0371-69957711
新郑市财政局采购办 0371-62684176
各有关投标单位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到监管部门备案,逾期将不再受理。
公示期满后,投标保证金退返、中标通知书领取等工作请及时到交易中心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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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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