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211401201702132683
工程名称 2017 年葫芦岛市截污管网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 葫芦岛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葫芦岛市·葫芦岛市 建设地点 葫芦岛市龙港区山水路、锦葫路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拟中标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中标价 暂估价 暂列金额 中标范围和内容 标段建筑面积㎡
2017 年葫芦岛市截污管网扩建工程二标段 葫芦岛九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毕奎胜 992792.2000 元 0.00 0.00 其他市政公用工程 ;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投标报价 评审得分 其它情况
第一名 葫芦岛九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毕奎胜 992792.20 91.46
第二名 葫芦岛市鑫海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郑鑫 987343.38 90.60
第三名 辽宁贵宇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李政 997677.42 88.17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情况
修正内容 修正原因
公示开始时间 2017 年 03 月 16 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7 年 03 月 20 日
填报单位 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填报日期 2017 年 03 月 15 日
备注说明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
1. 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 选择【全省平台】登陆
3. 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4. 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5. 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