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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调兵山市矿区生活区(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工程施工预中标

发布时间:2017-5-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工程编码 21128120170331285
工程名称 调兵山市矿区生活区(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工程
建设单位 调兵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铁岭市·调兵山市 建设地点 晓明镇前后屯村东南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拟中标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中标价 暂估价 暂列金额 中标范围和内容 标段建筑面积㎡
调兵山市矿区生活区(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工程 调兵山市惠都建工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高小影 11613716.0400 0.00 0.00 城市水处理工程;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投标报价 评审得分 其它情况
第一名 调兵山市惠都建工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高小影 11613716.04 88.96
第二名 开原市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刘莹 11604650.83 80.44
第三名 开原市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于凌志 11888873.75 78.82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情况
修正内容 修正原因
公示开始时间 2017年05月04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7年05月06日
填报单位 辽宁富隆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填报日期 2017年05月03日
备注说明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选择【全省平台】登陆
3.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4.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5.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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