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 130924170015-001 | 所属地区 | 海兴县 |
工程名称 | 海兴县2017年城区排水工程兴顺街(海港路-葫草干沟)排水工程 | ||
建设单位 | 海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计划开工日期 | 2017-06-10 | 计划竣工日期 | 2017-08-24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建筑总面积 | |||
代理单位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第1中标候选人 | |||
中标范围 |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设计的全部内容 | ||
中标日期 | 2017-05-31 | 中标价 | 501.37 万元 |
项目经理 | |||
中标工期 | 75 天 | 工程质量 | 合格 |
参加投标企业 | |||
投标文件被判为 废标的投标人 | 名称及编码: 邯郸市恒泰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废标原因: 投标文件投标函附录“合同条款号补充4.3”不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和安全员 在施工现场时间每月不少于23日历天的要求,未通过响应性评审,按无效投标处理。 依据: 招标文件 名称及编码: 黄骅市鑫大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废标原因: 投标文件投标函附录“合同条款号补充4.3”不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和安全员 在施工现场时间每月不少于23日历天的要求,未通过响应性评审,按无效投标处理。 依据: 招标文件 名称及编码: 河北华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废标原因: 投标文件投标函附录“合同条款号补充4.3”不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和安全员 在施工现场时间每月不少于23日历天的要求,未通过响应性评审,按无效投标处理。 依据: 招标文件 名称及编码: 河北方泽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废标原因: 投标文件投标函附录“合同条款号补充4.3”不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和安全员 在施工现场时间每月不少于23日历天的要求,未通过响应性评审,按无效投标处理。 依据: 招标文件 名称及编码: 石家庄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废标原因: 投标文件投标函附录“合同条款号补充4.3”不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和安全员 在施工现场时间每月不少于23日历天的要求,未通过响应性评审,按无效投标处理。 依据: 招标文件 | ||
备注 |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北建设集团天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5013710.07元 项目负责人:马建宝 证书编号:0002235 第二中标候选人: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沧州市市政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 邢台路桥建设总公司、邯郸市恒泰市政建设有限公司、黄骅市鑫大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华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河北方泽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北成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沧州市市政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德诚建设有限公司、河北舜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北金鼎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建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兴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北亿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建设集团天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华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圣基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河北泽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永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石家庄中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