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清镇职教城管理委员会 的 贵州(清镇)职教城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工程(贵州电子商务职业学院)项目施工工程(入场登记号:JSGSG5201812016090505) 已于2017年 5月31日 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黔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中标价(万元): 889.159841中标工期:90天(天)项目负责人:李育合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职称)证号:黔251131418521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化工建设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中标价(万元): 844.642623中标工期:90天(天)项目负责人:陈锋项目负责人资质: 高级工程师注册(职称)证号:贵152131402233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万盛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中标价(万元): 886.186072中标工期:90天(天)项目负责人:蔡荣圣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职称)证号:黔251080803811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7年 6月4日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 清镇市招标办(地址:清镇市红枫大街房屋交易所4楼 电话:82523985)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2017年06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