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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蓉茉大道污水管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17-7-2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项目名称

蓉茉大道污水管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招标类别

其他项目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新建蓉茉大道(柳南高速——龙岗大桥)沿线污水管 3354 米,管径 d1000 毫米,检查井 74 座。总汇水面积 450 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管道及道路恢复工程。

开标时间

2017 年 07 月 25 日

公示开始时间

2017 年 7 月 25 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7 年 07 月 28 日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南宁天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

/

安全员

/

下浮系数

23.2 %

工期

/

质量等级

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项目经理

/

安全员

/

下浮系数

25%

工期

/

质量等级

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恒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

/

安全员

/

下浮系数

26.8%

工期

/

质量等级

合格

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评标结果公示期为 3 个工作日,从招标人签发同意公示的第二天起计算。

异议受理部门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刘德勇 (联系电话: 0771-5532062 )

投诉受理部门

南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 0771-5532910 )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1. 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 3 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 2 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 3 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 2 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招标人: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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