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中标公示 >> 工程中标 >> 正文

广东广州良口镇溪头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修复和升级改造工程预中标

发布时间:2017-8-1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良口镇溪头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修复和升级改造工程[JG2017-5542]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第一候选人 第二候选人 第三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州市广业建筑有限公司 广东潮粤建设有限公司 广州坚磊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价(万元) 175.141013 178.307381 178.518549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李锐潜(粤建协培字A1100969) 曾镇加(粤建协培字G1501373) 黄满嫦(粤建协培字A1305865)

  资格审查结果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 资格审查结果 资审不通过原因
1 广东众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詹杰华 通过
2 广东宝泰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郑贞为 通过
3 广东豪源建设有限公司 姚晓东 通过
4 广东万泰建设有限公司 董舒其 通过
5 广东潮粤建设有限公司 曾镇加 通过
6 广州市广业建筑有限公司 李锐潜 通过
7 广东中鲁建设有限公司 林凤銮 不通过 没有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投标申请人声明》。
8 广州众粤市政园林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李智桃 通过
9 广州坚磊建设有限公司 黄满嫦 通过
10 广州市白云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叶永竞 不通过 没有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投标申请人声明》。
11 广东铭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向鸿杰 通过

  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招标项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17年08月15日00时00分 至 2017年08月17日23时59分止(3个日历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恒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37907789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20-87851025

  联系地址: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从化区水务局(广州市从化区水务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小组)

  联系电话:020-87978726 联系地址:从化市街口镇河东北路18号

  招标人: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人民政府

  2017年08月15日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