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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市头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17-8-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禺区南村镇市头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编号:JG2017-5960]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7-08-28 15:29 至 2017-08-31 23:59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第一候选人 第二候选人 第三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东光中盛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衡达建设有限公司 广东泽森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价(万元) 577.556307 576.330363 575.622567
诚信得分 43.61 42.39 43.32
综合得分 99.83 99.62 99.5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林秀/粤建协培字A1406658 鲁作斌/粤144131323377 肖祖塔/建造244057095
评标业绩:
单位名称 业绩编号 业绩名称 业绩类型
广东光中盛集团有限公司 JWYJ2017309 中山市北外环道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评标业绩(企业)
YJ20160913110136 珠海现代有轨电车1号线首期工程第Ⅳ标段施工工程 评标业绩(企业)
广东衡达建设有限公司 YJ20163736 白云区江高镇沙龙村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白云区江高镇大岭村农村污水治理工程 评标业绩(企业)
YJ2015918 豪进新世纪花园道路施工总承包工程(第二标段) 评标业绩(企业)
广东泽森建设有限公司 JWYJ2017324 韩江鹿湖温泉度假村道路工程B标段 评标业绩(企业)
JWYJ2017325 韩江鹿湖温泉度假村地下管网B标段 评标业绩(企业)
   东莞市一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投标文件在开标过程中确定为废标,详细理由及依据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广州盈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投标文件在开标过程中确定为废标,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钟小姐

  联系电话:020-84768508

  招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南7号建设局大楼二楼

  联系电话:020-84892221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人民政府

  日期:2017-08-28 15:29



  禺区南村镇市头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编号:JG2017-5960]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7-08-28 15:29 至 2017-08-31 23:59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第一候选人第二候选人第三候选人

  单位名称广东光中盛集团有限公司广东衡达建设有限公司广东泽森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价(万元)577.556307576.330363575.622567

  诚信得分43.6142.3943.32

  综合得分99.8399.6299.5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林秀/粤建协培字A1406658鲁作斌/粤144131323377肖祖塔/建造244057095

  评标业绩: 单位名称业绩编号业绩名称业绩类型

  广东光中盛集团有限公司JWYJ2017309中山市北外环道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评标业绩(企业)

  YJ20160913110136珠海现代有轨电车1号线首期工程第Ⅳ标段施工工程评标业绩(企业)

  广东衡达建设有限公司YJ20163736白云区江高镇沙龙村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白云区江高镇大岭村农村污水治理工程评标业绩(企业)

  YJ2015918豪进新世纪花园道路施工总承包工程(第二标段)评标业绩(企业)

  广东泽森建设有限公司JWYJ2017324韩江鹿湖温泉度假村道路工程B标段评标业绩(企业)

  JWYJ2017325韩江鹿湖温泉度假村地下管网B标段评标业绩(企业)

  东莞市一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投标文件在开标过程中确定为废标,详细理由及依据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广州盈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投标文件在开标过程中确定为废标,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钟小姐

  联系电话:020-84768508

  招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南7号建设局大楼二楼

  联系电话:020-84892221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人民政府

  日期:2017-08-28 15:29

  附件:1.评标报告(无名).pdf  2.资审报告(无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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