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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庄河市塔岭镇污水处理厂修复工程拟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2017-12-2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工程编码 210283201711231581
工程名称 塔岭镇污水处理厂修复工程
建设单位 庄河市塔岭镇人民政府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 庄河市塔岭镇
项目所在区域 大连市·庄河市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标段建筑面积(㎡) 拟中标单位 中标价 项目负责人
塔岭镇污水处理厂修复工程 大连鑫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789688.9800 隋玉利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预中标候选人:大连鑫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预中标价:(大写) 柒拾捌万玖仟陆佰捌拾捌元玖角捌分
(小写) ¥789688.98元
项目经理:隋玉利
专 业:市政公用工程
资 质: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号:辽221121342911

第二预中标候选人:大连昌鑫建设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预中标价:(大写) 柒拾捌万陆仟柒佰叁拾捌元壹角贰分
(小写) ¥786738.12元
项目经理:吴思淼
专 业:市政公用工程
资 质: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号:辽221161776417
招标内容 重建污水处理厂净化池1座,重建混凝土污水检查井30个,污水处理厂主体厂房防水、电路维修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公示开始时间 2017年12月29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31日
填报人 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填报日期 2017年12月29日
填报单位 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备注说明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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