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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平桂易地扶贫搬迁与千亿园区建设结合示范工程(二期)二次加压供水设备购置中标

发布时间:2018-1-2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贺州市平顺道路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广西平桂易地扶贫搬迁与千亿园区建设结合示范工程(二期)二次加压供水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HPC2017货字119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PC2017货字119号

  项目名称:广西平桂易地扶贫搬迁与千亿园区建设结合示范工程(二期)二次加压供水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联系人:邓微微、郭茜

  联系方式:0774-5137829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贺州市平顺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桂隆发展大厦A座6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唐熙0774-8833921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贺州市新风街2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邓微微、郭茜0774-5137829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HPC2017货字119号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1月08日

  成交日期:2018年01月25日

  总成交金额:56.68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成交金额(万元)
1 广西海昌供水设备有限公司 南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凯路27号7号楼第一层和第二层 56.680000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瑞其、卢晓敏、钟木胜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范围:二次加压供水设备

  合同履行日期:

  ◆供货期:接到采购人发货通知书30日历日内供货至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质保期: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维修后货物的质保期从维修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采购范围:二次加压供水设备

  合同履行日期:

  ◆供货期:接到采购人发货通知书30日历日内供货至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质保期: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维修后货物的质保期从维修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贺州市平顺道路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8年01月08日就广西平桂易地扶贫搬迁与千亿园区建设结合示范工程(二期)二次加压供水设备购置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竞争性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广西平桂易地扶贫搬迁与千亿园区建设结合示范工程(二期)二次加压供水设备购置项目(项目采购编号:HPC2017货字119号)

  二、采购范围:二次加压供水设备

  合同履行日期:

  ◆供货期:接到采购人发货通知书30日历日内供货至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质保期: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维修后货物的质保期从维修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公示日期:

  1. 公示日期:2018年01月26日

  四、谈判日期:2018年01月25日

  评审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谈判小组成员组成:黄瑞其、卢晓敏、钟木胜(采购人代表)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成交供应商:是

  五、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海昌供水设备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凯路27号7号楼第一层和第二层

  3.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伍拾陆万陆仟捌佰元整(¥566800.00)

  4.工作服务期:

  ◆供货期:接到采购人发货通知书30日历日内供货至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质保期: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维修后货物的质保期从维修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六:被否决单位名称及原因:桂林市兰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至竞标截止时间竞标保证金未到账,竞标无效。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贺州市平顺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桂隆发展大厦A座6楼

  联系人:唐熙 电话:0774-8833921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贺州市新风街26号

  联系人:邓微微、郭茜 电话/传真:0774-5137829

  3.监督部门:贺州市平桂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南路33号(贺州市平桂区财政局6楼)

  电话:0774-8832896

  八、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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