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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安顺市普定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机电设备采购交易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18-1-3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普定县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站(招标人) 委托贵州同辉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 普定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机电设备采购已于2018年1月26日09时3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交易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龙泽水利物资有限公司

  中标价: 357.057200万元

  中标工期: 3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注册(职称)证号: /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四方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 352.831110万元

  中标工期: 3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注册(职称)证号: /

  第三中标候选人: 四川省泸县加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 357.000093万元

  中标工期: 3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注册(职称)证号: /

  交易结果公示至2018年2月6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安顺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851-33221094)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普定县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站

  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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