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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夷陵区乐天溪集镇供水系统改扩建工程(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18-3-2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项目名称: 乐天溪集镇供水系统改扩建工程(一期) 招标项目编号: H4200002714021921001
相关标段(包)编号 H4200002714021921001001
公示内容


标段(包)编号:YLGSL0029-201801-01


一、招标概况

  乐天溪集镇供水系统改扩建工程(一期)于2018年2月13日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2018年3月16日9时30分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宜昌市东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湖北挚江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宜昌合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2995715.91(元) 2930305.92(元) 3017482.60(元)
质量目标 国家现行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国家现行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国家现行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履约期限(天) 150 150 150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证书编号:D342017447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证书编号:D342025439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证书编号:D342051097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鄂)JZ安许证字【2005】000722-2/2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鄂)JZ安许证字(2005)001374 (鄂)JZ安许证字【2013】008357
拟派
项目
管理
人员
质检员 李红梅,岗位证,42171060600304 杜江华,质检员,SGL20174201228 刘君,上岗证,SGL20164204065
项目负责人 刘忠宜,建造师证,鄂242151656172 李擘,建造师,鄂242091013533 肖雄,建造师证,鄂242151654656
技术负责人 韩杰,职称证,NS0002016104748 陈爱龙,工程师,E310305284 高翠华,职称证,E300004528
施工员 刘维国,岗位证,42171010600303 李泽政,施工员,SGL20174201233 刘民,上岗证,SGL20174200085
质检员 李红梅,岗位证,42171060600304 杜江华,质检员,SGL20174201228 刘君,上岗证,SGL20164204065
安全员 王青峰,岗位证,131700305004288 杜海虎,安全员,SGL20164202198 张维,上岗证,SGL20164204061
材料员 曾双双,岗位证,42171110600279 邹会芳,材料员,SGL20164202397 王勇,上岗证,SGL20174200091
资料员 李院平,岗位证,42171140600086

预算员 望轲楠,岗位证,151700405002760

评标情况


评标工作于2018年3月16日11:00在评标一室进行。评标过程如下:

一、形式评审:

宜昌市东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湖北挚江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宜昌合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宜昌城大建设有限公司、宜昌光源电业有限责任公司共5家投标单位均通过形式评审。

二、资格评审:

宜昌市东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湖北挚江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宜昌合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宜昌城大建设有限公司、宜昌光源电业有限责任公司共5家投标单位均通过资格评审。

三、响应性评审:

宜昌市东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湖北挚江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宜昌合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宜昌城大建设有限公司共4家投标单位均通过响应性评审;其中,宜昌光源电业有限责任公司未通过响应性评审(原因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格式文件业主单位名称与招标单位名称不符)。

四、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评审)的投标单位进行了详细评审,并按综合得分高低进行了排序,并推荐了三名中标候选人。

五、评审结果:

经评审,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宜昌市东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总分:92.37分;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湖北挚江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总分:85.79分;推荐第三中标候选人:宜昌合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分:84.38分。

招标人代表:杨芳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望贝琴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8年3月20日9时至2018年3月23日9时。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宜昌生源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传真):15272123111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27-87339555
3.行业主管部门:夷陵区水利局
电话(传真): 0717-7822622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话(传真):0717-7820739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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