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18年12月28日,经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对新乡市东部污水处理厂外接电项目进行了综合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新乡市东部污水处理厂外接电项目
三、项目编号: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18-272/2018-145
四、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1个标段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夏立元、王全良、杨连琴、沈丽华、贾秀兰。
六、评标结果:
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南盈辉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435500.98元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秦清泉 注册证书编号: 湘243141540807
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瑞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412128.51 元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潘万军 注册证书编号:豫241161689671
推荐第三中标候选人:福建省恒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424325.56元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林学德 注册证书编号:闽235111139933
七、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新乡市住建委:0373-3696569 新乡市财政局:0373-3688617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 址:新乡市红旗区人民路甲1号
联 系 人:范洁
电 话:0373-3696567
代理机构:国隆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
联 系 人:李灵杰
电 话:0371-55001513/55001516/13262001116
监督部门:
新乡市住建委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0373-3696569
备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
的收取按照新乡市财政局规定标准,由中标人支付人民币1.5万元。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
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国隆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