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程 项 目: | 贞丰县农村饮水安全城乡供水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 |||||||
招 标 人: | 贞丰县水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
代 理 机 构: | 贵州诚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开 标 地 点: | 兴义市汇金中心A栋21楼01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四川大明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总分:60.65 | 报价:下浮比率20% | 工期:360日历天 | ||||||
项目负责人: | 刘林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总分:44.00 | 报价:下浮比率20% | 工期:360日历天 | ||||||
项目负责人: | 杨正茂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总分:42.25 | 报价:下浮比率20% | 工期:360日历天 | ||||||
项目负责人: | 林晓东 | |||||||
公 示 期 : | 2019年01月08日 至 2019年01月10日 |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 相关请求及主张; (5)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
公示说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