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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龙南县城市旱河截污工程(龙鼎大道和龙泉大道截污管网及排水设施改造项目)预中标

发布时间:2019-1-1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建设单位 龙南县城市管理局
工程名称 龙南县城市旱河截污工程(龙鼎大道和龙泉大道截污管网及排水设施改造项目)
工程地址 龙南县城区
建筑面积 0.0 ㎡ 结构/层数 框架/0
招标范围 本项目投资金额约为2948.2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招标控制价 29482166.23元 开标时间 2019年01月15日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江西省新兴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
投标报价 29482166.23 元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建造师姓名 徐武 注册编号 赣136161715629
建造师等级 一级 注册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投标资质
投标报价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建造师姓名 注册编号
建造师等级 注册专业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投标资质
投标报价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建造师姓名 注册编号
建造师等级 注册专业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151
通过资审的家数 16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135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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