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都安瑶族自治县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就“河西下条安置新区道路及排水工程”项目(项目编号:FHZB—2019—010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HZB—2019—0101
项目名称:河西下条安置新区道路及排水工程
项目联系人:詹智青
联系方式:13878829386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都安瑶族自治县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都安县安阳镇大桥街3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韦志坚 0778-5222518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本建设项目共包含4条支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网设计总长度462.085米,施工总长度380.863米。道路红线宽度:11米,双向2车道。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1标段:1号、2号、3号支路,路线总长度:225.22米。
№2标段:4号支路,路线长度:220米。
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工程内容。要求工期:150日历天/标段。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竹园路6号B—0404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詹智青13878829386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1月09日
中标日期:2019年01月23日
总中标金额:313.706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广西鸿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武宣县武宣镇城北路305-1号 | 162.647200 |
2 | 广西城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广西河池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安阳大道121-1号 | 151.0588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843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采购代理合同
评审专家名单:
黄忠民、陈文胜、韦昌南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河西下条安置新区道路及排水工程
六、其它补充事宜
河西下条安置新区道路及排水工程
竞争性磋商中标结果公告
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都安瑶族自治县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9年1月22日就河西下条安置新区道路及排水工程施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河西下条安置新区道路及排水工程;FHZB—2019—0101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建设项目共包含4条支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网设计总长度462.085米,施工总长度380.863米。道路红线宽度:11米,双向2车道。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1标段:1号、2号、3号支路,路线总长度:225.22米。
№2标段:4号支路,路线长度:220米。
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工程内容。要求工期:150日历天/标段。
三、公告日期:
2019年1月9日。
四、评标日期:2019年1月22日
评标地点: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巴谭社区城北新区新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黄忠民、陈文胜、韦昌南。
五、中标信息:
№1标段:1号、2号、3号支路
1.中标人名称:广西鸿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中标人地址:武宣县武宣镇城北路305-1号
3.中标金额:壹佰陆拾贰万陆仟肆佰柒拾贰元柒角壹分(¥1626472.71)
№2标段:4号支路
1.中标人名称:广西城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中标人地址:广西河池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安阳大道121-1号
3.中标金额:壹佰伍拾壹万零伍佰捌拾捌元叁角伍分(¥1510588.35)
六、未通过资格审查竞标人及原因:无
七、未中标竞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情况
标段 |
竞标人名称 |
综合得分 |
排名 |
№1标段 |
广西鸿安建设有限公司 |
91.65 |
2 |
广西拓宏建设有限公司 |
91.34 |
3 | |
№2标段 |
广西宏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1.15 |
2 |
广西立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0.71 |
3 |
八、联系事项:
1. 采购人名称:都安瑶族自治县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都安县安阳镇大桥街33号
联系人:韦志坚 联系电话:0778-522251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竹园路6号B—0404
项目联系人:詹智青 联系电话: 0771-5825721
3.监督部门: 都安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电话: 0778-5226511
九、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竞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已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都安瑶族自治县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受委托代理机构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