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恒晟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受兴安县妇幼保健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于2019年1月18日就高频电刀等设备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高频电刀等设备采购【GLZC2019-J1-11045-HSHJ】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项号 |
货 物 名 称 |
数 量 |
单位 |
项目简要规格及描述 | |
1 |
高频电刀 |
手术用 |
1 |
台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妇科专用 |
1 |
台 | |||
2 |
婴幼儿呼吸机 |
1 |
台 | ||
3 |
婴儿辐射保暖台 |
1 |
台 |
三、公告 日期:
2019年1月18日 发布采购公告。
四、结果信息
本项目供应商不足三家,故作流标处理。
五、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名称:兴安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桂林市兴安县志玲路131号
联系人:李益龙 联系电话:1387736631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恒晟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西城大道与世纪大道交叉口飞扬国际T6幢1210、1212室
项目联系人:易工 联系电话:0773-2809166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兴安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0773-6220651
六、结果公告期限:自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恒晟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