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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市排水防涝补短板行动项目二期工程造价二标段拟中标

发布时间:2019-1-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工程编码 210101201901039839
工程名称 排水防涝补短板行动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 沈阳市城市建设项目办公室
工程类别 其他项目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沈阳市·沈阳市 建设地点 沈阳市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拟中标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中标价 暂估价 暂列金额 中标范围和内容 标段建筑面积㎡
工程造价二标段 瑞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李严革 0.0000 0.00 0.00 其他项目;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投标报价 评审得分 其它情况
第一名 同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王雪英 0.0000 85.20
第二名 瑞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李严革 0.0000 81.20
第三名 辽宁宏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付秀琴 0.0000 79.90
废标情况   报价修正情况  
公示开始时间 2019年01月28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9年01月31日
填报单位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填报日期
备注说明 本项目执行固定报价,按沈建发【2014】73号文《市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投资城建计划项目预结算编制审核工作的通知》规定收费标准,计取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费用。本项目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由于候选人排名第一的同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投标函中注明标段的优选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按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附表18条中规定:当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时,将按照该投标人投标函中的标段优选顺序进行拟中标人推荐。其所投其他标段只参加评审,不参加推荐拟中标人。故二标段的拟中标单位为排名第二的瑞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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