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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解答阶梯式计量水价问题

发布时间:2008-5-19 17:26:2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一、实施阶梯式计量水价有何依据?
  1、《广东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粤价[2001]89号)规定,各地要按国务院和国家计委关于加快水价改革的要求,结合水价调整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对非居民生活用水实行容量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
  2、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粤府办[2004]57号)规定,改革水价计价方式,强化征收管理,加快推进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未实施阶梯式水价的地区要争取在2005年底前实施。已实施的地区,要依据本地情况,合理核定各级水量基数,在确保基本生活用水的同时,适当拉大各级水量间的差价,促进节约用水。
  3、水环境受污染,水生态恶化,且受咸潮威胁日趋严重,已严重威胁我市城市供水安全,且约束我市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实施阶梯式计量水价有何意义?
  积极推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应是我市的一项前瞻性、战略性工作。我市受水环境污染、水生态恶化及咸潮严重威胁等影响,城市供水安全隐患,水质性缺水问题突现。为指导我市居民科学用水、合理用水,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必须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价格杠杆在水资源配置、水资源调节和水污染防治等方面的作用,推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实施,促进节约用水,建立节水型社会。

三、如何划分本次阶梯式计量水价实施范围?
  由市供水有限公司直接抄表到户的本市城区居民,包括石岐区、东区、西区、南区、火炬开发区。

四、什么是居民用水?
  居民用水指居民住宅中居家生活的用水。包括部队、企事业单位集体宿舍和持有暂住证租用住房的流动人口居家生活的用水。

五、什么是阶梯式计量水价?
  阶梯式计量水价是指对居民家庭生活用水设定每月的基本用水额度,月内用水超过基本用水额度的部分实行阶梯计价收费。家庭生活基本用水额度按户或按家庭常住人口设定。

六、阶梯式水价水量基数如何确定?
  根据国家《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计价格[1998]1810号)和《广东省用水定额》,以我市的规模,居民用水户(每户4人计)第一级最高用水量标准为24.8立方米,以前三年城区居民用水结构分析并征询各方意见,制定水量基数为23立方米。

七、阶梯式水价水量分为哪三级阶梯?
  阶梯式水价计量核算原则上以户(每户4人及以下)为单位确定,用水量分为三级阶梯:每户每月生活用水23立方米(含本数)以下为第一级;23立方米以上至30立方米(含本数)为第二级;30立方米以上为第三级。

八、每个居民户超过4人的、出租屋、部队及企事业单位集体宿舍如何确定水量基数?
  每个用水人口超过4人的居民户、出租屋、部队及企事业单位集体宿舍,以人口为单位,用水量分为三级阶梯:
  每人每月生活用水6立方米(含本数)以下为第一级,6立方米以上至7.5立方米(含本数)为第二级,7.5立方米以上为第三级。九、如何确定阶梯式计量水价?
  阶梯式计量水价分为三级,级差为1:1.5:2。第一级水量执行居民用水基础到户水价,现行为每立方米1.38元,第二级水量价格在第一级水量价格基础上加价50%,即每立方米2.07元,第三级水量价格在第一级水量价格基础上加价100%,即每立方米2.76元。十、每个居民户超过4人的、出租屋、部队及企事业单位集体宿舍的人数和水量,如何办理确认手续?
  阶梯式水价计量核算原则上以户(每户4人及以下)为单位确定。每户用水人口超过4人的居民户、出租屋、部队及企事业单位集体宿舍应持证明资料,到市节水办公室办理用水人数和水量基数相关手续,再到市供水有限公司办理确认,未取得市供水有限公司确认前,水价的计量核算仍以户为单位确定。十一、实施阶梯式水价方案后,如何计收水费?
  考虑到供水企业对居民用水的抄表期为两个月的实际情况,自来水计收数量按每两个月统算一次。十二、如何计算阶梯式计量水价?
  阶梯式计量总水费=居民用水到户基础水价×第一级用水量+居民用水第二级水价×第二级用水量+居民用水第三级水价×第三级用水量。十三、二次供水小区是否实施阶梯式水价?
  城区二次供水住宅小区应尽快由市供水有限公司抄表到户。对未由市供水有限公司抄表到户的二次供水住宅小区用水,暂按现行水价政策执行。十四、60岁以上独身老人有政策优惠?
  对城区60岁以上的独身或无子女用水户,以及生活在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用水户,继续按规定给予减免定量水费的优惠,减免的水量计入第一级用水量。十五、阶梯式水价中超过“基础水价”部分的加价收入如何处理?
  对居民用水阶梯式水价中超过“基础水价”部分的加价收入,市供水有限公司应专项用于城区户表改造、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建设,节水工程建设及管网建设等方面专项支出。并接受财政、物价、审计部门的监督。十六、何时实施阶梯式计量水价?
  城区居民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从2008年6月1日起实施。即从7月31日抄表期起计收水费,按阶梯式水价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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