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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09-8-27 数据编号: 11823 所属类别:

福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厂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榕市政[2009]排007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连坂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厂区工程监理已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建设局,招标人为福州市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招标工程项目范围:连坂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规模:一期建设规模10万m3/d(其中土建按20万m3/d一次到位),工程投资额7100万元;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建设资金为BOT投资商投资,并已落实到位;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等:已具备施工条件。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连坂村;
2.3 监理服务期要求:工程施工工期15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
3.1.1投标人应为符合国家法律资格条件规定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