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2-2-2 | 数据编号: 74231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口县2011年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已由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城发改委文〔2011〕53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城口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为国有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城口县2011年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2.2 建设地点:坪坝镇、修齐镇、明通镇、庙坝镇、巴山镇、高燕乡、岚天乡、沿河乡场镇。
2.3建设规模:污水处理系统规模为100m3/d至250m3/d不等,污水管网长度为2000m至5000m左右。
2.4 招标范围:新建污水处理系统和污水管网设置。
2.5 设计工期: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8个标段,每个乡(镇)为一个标段(坪坝镇为一标段;修齐镇为二标段;明通镇为三标段;庙坝镇为四标段;巴山镇为五标段;高燕乡为六标段;岚天乡为七标段;沿河乡为八标段:)。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重庆市环境污染治理资质乙级(生活污水或废水类)及以上资质(修齐镇为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